关于初一学生开展实践活动的收费公示发表时间:2012-09-12 15:10来源:德育处 根据国办发[2001]48号文件规定以及全省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会议精神,为了更好地落实社会实践课程计划和增强学生国防意识,培养学生艰苦奋斗、吃苦耐劳、不怕困难的优良作风和坚强意志,增强学生集体观念、团队精神和独立生活能力,我校组织初一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。活动时间:2012年9月21至9月24日(为期3天)。活动收费: 预收各项费用合计164元(伙食费20元/天、住宿费28元/天、往返交通费20元/生),待统一结算,多还少补。 公示时间:2012年9月14日-9月20日。
校务公开办 2012年9月12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