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展廉政教育 坚持廉洁从教发表时间:2014-10-01 14:46来源:办公室 根据榕委教育工委〔2014〕78号文件精神,我校于9月份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。一是组织学习。重点学习习总书记近期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;教育部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》、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》等文件。二是加强宣传。利用LED电子大屏幕等载体进行宣传,积极营造“以廉为荣、以贪为耻”的良好氛围。三是正确引导。采取集中与分散的办法,通过教职工大会、行政办公会、全体党员大会开展反腐案件警示教育,以正面典型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,做到学有榜样;以反面典型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,做到警钟常鸣。四是强化师德师风要求。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填写福建省委教育工委、福建省教育厅下发的《全省各类学校教师在教师节等节日期间“不收礼”活动自查情况报告表》,以学校工会名义,发出《拒收教师节礼品倡议书》,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践行。要求全体教职工自觉践行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和《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(试行)》,学校与每位教师签订《福州第十九中学师德师风承诺书》,不强制学生购买教辅书,自觉抵制有偿家教,不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,不到社会机构从事补课活动,认真履行教书与育人的双重职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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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风廉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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