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校获评“福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”发表时间:2016-10-18 16:37来源:教研室 近期,我校以高分通过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检查组的评估验收,获评 “福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”。 此次获评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,是对我校多年来全面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肯定与进一步推动。我校历来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,学校充分利用宣传栏、黑板报、电子屏、校园网、校园广播广泛宣传语言文字工作,要求全校师生“讲好普通话、写好规范字”。学校积极开展主题演讲、专题讲座、经典诵读、规范书写比赛等活动,组织学生参加“用规范字,做文明人”啄木鸟志愿者实践活动,营造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,不断提高师生语言文字的水平,全面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,提升学校办学特色与文化品位。近两年,我校在书法、诵读等方面屡获佳绩,如在“第八届福州市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”中获优秀组织奖,中学组软笔有5位学生获奖,中学组硬笔有3位学生获奖。在2015年“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”诵读大赛中,学生蔡羽萌的《不羁的灵魂》获个人组二等奖,《勿忘国耻,中华当自强》获学生集体组三等奖。 几年来,我校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做了我们应该做的工作,取得了阶段性成果,但我们深知这项工作是一项长期的、社会的、系统的工程,任重而道远。今后我们要与时俱进,不断提高对语言文字规范化这一基本国策实施的组织管理引导,不断提高广大师生语言文字规范的意识和能力,不断探索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新途径、新方法。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得更好、更有成效,充分发挥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辐射作用,进一步全面贯彻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等有关文件精神,脚踏实地、努力实践,为省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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