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办发[2001]48号文件规定以及全省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会议精神,为了更好地落实社会实践课程计划和增强学生国防意识,培养学生艰苦奋斗、吃苦耐劳、不怕困难的优良作风和坚强意志,增强学生集体观念、团队精神和独立生活能力,我校组织初一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。活动时间:2012年9月21至9月24日(为期3天)。活动收费: 预收各项费用合计164元(伙食费20元/天、住宿费28元/天、往返交通费2...
班级代 办 费备注薄籍费书本费合计初一16.66108.00124.66单位:元 初二17.06104.31121.37初三16.9178.4095.31备注: 1、据福州市物价局榕价费【2006】34号文件,福州市教育局榕教财【2010】8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收费标准。 2、请同学们务必在2012年8月20日前根据以上标准将款项存入银行。(根据银行规定应多存5元)。 ...